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2018年广告印刷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2018年广告印刷项目采购(招标代理编号:0651-17112406)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委托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50万元(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本项目产生2名中标人,划分份额如下:
序号 |
份额占比 |
投资概算(万元) |
1 |
70% |
35 |
2 |
30% |
15 |
2.2 项目所在地:乌鲁木齐市。
2.3 招标范围: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2018年广告印刷项目采购,具体需求及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框架)。
2.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7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7.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书或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能够开具相应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3投标人需具备经相关主管部门年检合格的,具有合法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2.7.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6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7.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7年 12 月 26 日至2017年 12 月 30 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3.2招标文件购买凭证:
3.2.1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3招标文件费用:
每套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 月 22日16时0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3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携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身份;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或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网址))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联系人:上官玲珑
电话:0991-4863333
电子邮箱:17409090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12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