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重卡标准化厂房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现对2018年3月9日发布的新能源重卡标准化厂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1.将招标公告第3条第3.1项变更为“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3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将招标公告第4条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顺延至2018年3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