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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二期工程(中央投资部分)--廊坊数据中心、监控中心等装饰及设备系统安装等工程监理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1 14:19:05  打印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二期工程(中央投资部分)

--廊坊数据中心、监控中心等装饰及设备系统安装等工程监理招标更正公告

 

我公司于201689发布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二期工程(中央投资部分)--廊坊数据中心、监控中心等装饰及设备系统安装等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中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修改补充如下:

 

一、原3.2条款:3.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还要具备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甲级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修改3.2条款为:3.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还要具备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甲级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二、增加3.9条款:3.9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类似项目定义:近3年: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10000平方米及以上数据机房工程建筑装修及相关成套设备安装工程监理业绩)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1日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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