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第03包(二次公告)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4-1016-03)
一、更正内容:
删除公告中“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并补充说明:本项目第01、02包未入围的投标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第03包的投标。
二、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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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联系人:潘鑫
电话:131309206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郑重
电话:15041255874
电子邮件:6466013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