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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投标单位-二次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5 10:18:59  打印
项目(招标)编号: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投标单位

二次征集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一、征集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投标单位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编号:XDZB132-006。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征集投标人。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征集申请人)参加征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投标单位
(2)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2.征集范围: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某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及相关工作。按照水利部要求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须通过水利部的审批。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投标单位征集。

三、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并具有与本次征集相应的经营范围;

2业绩要求:3年(20221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具有承接的扰动规模在9公倾以上或挖填土石方总量 5万立方米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以及水土保持监测的类似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审批的证明资料、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相关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提供证书、项目负责人连续的近一年社保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3年(20221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具有承接的扰动规模在9公倾以上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的类似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审批的证明资料或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相关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4信誉承诺:

我公司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发生施工图审查服务重大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征集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征集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2023年度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6纳税及社保: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410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7其他要求:1)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本次征集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15日10时00分00秒---2025年5月17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正常领取,如节假日领取请提前电话联系)

2、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5室

3.获取方法:

(1)征集申请人携带下述资料审核:
1)购买征集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征集文件费3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2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或邮递递交。

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5室

六、其他公告内容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已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征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八、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联系人:孙工

电话:0312-7131516

征集人主管部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311-85369086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

联系人:闫工、李工

电话:13381157776

电子邮件:91338925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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