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伊春分行铁力支行办公楼外立面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ZZ92002GC00020099)
一、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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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伊春分行铁力支行办公楼外立面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ZZ92002GC0002009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构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法定数量,现进行二次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伊春分行铁力支行办公楼外立面装修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伊春铁力市铁力镇正阳街390号;
3、建设规模:装修改造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
4、计划工期:150天;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招标控制价:4345050.31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及相关工程专业。
3、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建筑业行业小型规模企业,具体要求为:营业收入300≤Y<6000万,资产总额300≤z<5000万。
4、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2016年-2018年)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18年7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18年7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投标人须承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7、投标人须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一级/二级/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具备工行(一级/二级/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本项目仅限工程本身,不对服务能力做要求)
8、投标人须承诺最近三年内(2016年7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9、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6年7月1日-至今)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10、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6年7月1日-至今)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11、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投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30日9时00分到2019年8月5日15时30分
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30日9时00分到2019年8月5日15时30分,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购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价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 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资质证书;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 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应岗位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
-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 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查询截图;
-
承诺书;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0451-84668088
电子邮件:hljjzcg@lj.ic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
电子邮件:yw2@zzzb.net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451-846680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软件园二期A栋1-2层17号办公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1-81888888
电子邮件:yw2@zzzb.ne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