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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东风区消防大队营房改造、郊区晾晒场及市区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4 14:57:32  打印

佳木斯东风区消防大队营房改造、郊区晾晒场及市区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92844GC04540267)

一、更正内容:

/

二、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Z92253GC04540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佳木斯东风区消防大队营房改造、郊区晾晒场及市区零星工程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佳木斯市消防支队

 

。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佳木斯东风区消防大队营房改造、郊区晾晒场及市区零星工程

2.2投资概算:

86

万元

2.3建筑规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

佳木斯市

2.5计划工期:

20191020 - 20191120日,共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2.8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

标段

2.9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同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

、投标

出具的拟投标企业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

承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近

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

"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

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

只接受不超过二个子公司的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

5

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

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投标单位授权委托

代理

人必须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根据省住建厅《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招

[201

5

]

4

号)有关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理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严禁

挂靠企业参与本工程投标,一旦发现,取消挂靠企业的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直至施

工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9

9

 23

日至

201

9

9

27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佳木斯市长安路西

气象局院内

(中资办公楼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

4.

2

获取招标文件

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到场并携带:

4.

2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

代理

人身份证。

4.

2

.2、营业执照(如未四证合一另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清晰可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2

.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建筑

工程相关专业):

项目经理(

1人):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

工长(施工员)(

1人):岗位证;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1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

质检员(质量员)(

1人):岗位证;身份证

安全员(

1人):安全生产考核C证;身份证

4.

2

.

4

投标

出具的企业近三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工程款

承诺

4.2.5

201

6

-201

8

)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亏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注:

201

6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1

8

12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4.2.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近

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4.

3

、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证企相符)、原件的复印件印公章并装订成册

1套。

4.

4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

获取招标文件

时还需携带黑龙江省建设网《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

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4.

5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

6

、本次招标要求开标时,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

委托

代理人(授权

委托

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

目经理)到场,且要求中标人之授权代理人必须从本次招标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

至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到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

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201

9

9

23

日至

201

9

9

 27

日,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佳木斯市长安路西

气象局

院内(中资办公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外省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

9

10

14

09

00

、地点佳木斯市长安路西

气象局

院内(中资办公楼三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投标人、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失信被执情况进行查询核实,近三年内如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人:

佳木斯市消防支队

        址:佳木斯市

友谊路

   

   人:

赵科长

 

  

 话:

15145498333

                  

招标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

佳木斯市长安路西

气象局

院内

联系人:周女士

  话:

15804549732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佳木斯市消防支队

 地址:佳木斯市友谊路

 联系人:赵科长

 电话:151454983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气象局院内

 联系人:周雪

 电话:1580454973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