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缔合型超分子滑溜水压裂液技术服务招标”的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里“1.1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 |
数量(方) |
缔合型超分子 低粘滑溜水压裂液技术服务 |
350000 |
缔合型超分子 中粘滑溜水压裂液技术服务 |
10000 |
缔合型超分子 高粘滑溜水压裂液技术服务 |
20000 |
”现更正为:“
服务内容 |
数量(方) |
缔合型超分子 低粘滑溜水压裂液技术服务 |
850000 |
缔合型超分子 中粘滑溜水压裂液技术服务 |
100000 |
缔合型超分子 高粘滑溜水压裂液技术服务 |
50000 |
”。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一并更正,如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中“预计数量(方)”。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里“二、投标人资格条款”中“2.8、投标人须承诺如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保函或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保函格式需招标人认可,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现更正为:“2.8、投标人须承诺如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中标人后,当中标人数=2时,第一中标人缴纳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第二中标人缴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或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保函格式需招标人认可,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三、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里“7.1 授标原则”中
“签订合同时优先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如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及时履约,则按中标候选人次序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当综合得分一致时,价格得分靠前者优先;价格得分一致时,技术得分靠前者优先,如仍相同,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现更正为:
“若本项目有2名中标候选人时,确定排名前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按本项目约定工作量70%签订合同,第二中标人按本项目约定工作量30%签订合同;(当综合得分一致时,价格得分靠前者优先;价格得分一致时,技术得分靠前者优先,如仍相同,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四、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报价要求”里“报价项目及最高投标限价
服务内容 |
数量(方) |
限制单价(元) |
限制总价(万元) |
缔合型超分子 低粘滑溜水压裂液技术服务 |
350000 |
29 |
1015 |
缔合型超分子 中粘滑溜水压裂液技术服务 |
10000 |
61 |
61 |
缔合型超分子 高粘滑溜水压裂液技术服务 |
20000 |
101 |
202 |
合计 |
/ |
/ |
1278 |
”现更正为:“报价项目及最高投标限价
服务内容 |
数量(方) |
限制单价(元) |
限制总价(万元) |
缔合型超分子 低粘滑溜水压裂液技术服务 |
850000 |
29 |
2465 |
缔合型超分子 中粘滑溜水压裂液技术服务 |
100000 |
61 |
610 |
缔合型超分子 高粘滑溜水压裂液技术服务 |
50000 |
101 |
505 |
合计 |
/ |
/ |
3580 |
”。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通知!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