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京东产业学院建设项目
澄清通知
各供应商:
贵单位参与的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京东产业学院建设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与“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一、投标函 2.4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认定本响应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后60天。本响应文件在截止日起即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投标有效期时间不一致,投标有效期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为准,此问题为书写错误,现对此做出澄清。
此澄清内容为非实质性变动,不影响供应商制作其响应文件,故开标时间不做变动。现已将采购文件内容进行统一,对采购文件中书写错误内容进行修改,详见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文件内容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
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