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6625号 |
| 评审日期: |
2018年01月08日 |
| 公示日期: |
2018年01月08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能够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6.1投标企业应符合《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理办法》公安部112号文要求; 2.6.2投标企业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文要求。 3、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3.1为保证安保服务质量,服务企业通过保安服务企业资质认证或包头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需在当地公安局备案)。 4、为保证公平规定投标人的限制条件: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5、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 7、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向杰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3320113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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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592010100100029156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 项目负责人: |
张哲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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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文件: |
安保公告.docx |
|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 A |
2018年01月08日 |
736,880.00 |
北京铁保中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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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标的信息 |
| 名称 |
型号配置 |
服务要求 |
购买数量 |
购买单价 |
购买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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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成员: |
马丽萍 吴金德 李福祥 李维元 刘向杰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2018年0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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