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洛河以北14个路口智能信号机及监控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河以北14个路口智能信号机及监控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二、采购编号:zzhn-2018-249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洛河以北14个路口包含华山路魏紫路口、滨河北路美术馆路口、滨河北路玻璃厂路口、滨河北路金业路口、滨河北路柳林街口、滨河北路启明南路口、滨河北路御博路口、春都路东道口路口、G310三西路口、定鼎路凯旋路口、定鼎路唐宫路口、涧东路行署路口、机车厂东路启明东路口、涧东路凯旋路口。
工期(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日历天数)。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6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年11月13日15时00分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耿琳 贾书琴 关华峰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宇文恺街1号
八、成交金额:壹拾陆万肆仟元整(¥164000.00)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2018年11月14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号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0379-63629180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2004) 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 话:0379-80887951 80887952
邮 箱:zzgjzbdl@163.com
十五、附: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河以北14个路口智能信号机及监控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谈判文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