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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扫描加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2 16:10:09  打印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档案扫描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档案扫描加工服务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项目编号:洛政采代[2018]434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是对法院库存历史卷宗和当前新收卷宗进行集中数字化处理,处理过程需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有关标准和要求开展数字化工作,确保数字化成果的质量、数据的统一规范、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

工期(服务期):一年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118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12101530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一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翟大龙、聂宇涛、张敏、李雪梅、李胜军。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郑州四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62号楼151502

八、中标金额:壹佰肆拾肆万元整(¥1440000.00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20181212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11000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1

联系人:史女士

  话:0379-63369705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2004)  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话:0379-80887951  80887952

  箱:zzgjzbdl@163.com

十六、附: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扫描加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12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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