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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3 16:25:35  打印
公告
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635-2432N132BH)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3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16日18时00分00秒

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35-2432N132BH)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融资额的0.13%/年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且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为止
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融资额的0.15%/年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且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为止
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融资额的0.2%/年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且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为止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若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顺延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项目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

1.3项目概况:以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面相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不超过8亿元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期;

1.4招标范围及要求:

1.4.1招标范围: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承销商提供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不超过8亿元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承销等工作;

1.4.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4.3服务期限: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且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为止;

1.4.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2.1招标公告日期:2024418

2.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三、开标

3.1开标时间:202451109:30时(北京时间)

3.2开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4楼第二开标室(1402)

四、评标

4.1评标时间:2024511

4.2评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4楼第二评标室(1406)

4.3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实际融资额的0.13%/年;

服务期限: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且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为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一;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实际融资额的0.15%/年;

服务期限: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且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为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二;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实际融资额的0.2%/年;

服务期限: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且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为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三;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1511号

人:蔡婉玥

联系电话:188375753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人:孙鹏常亮

联系电话:0371-86120878,18637180896

联系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515室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若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顺延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1511号

联系人:蔡婉玥

电话:188375753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515室

联系人:孙鹏、常亮

电话:0371-86120878

电子邮件:876893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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