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大型车辆维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30501]zzgj[CS]20250003
二、项目名称:大型车辆维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大型车辆维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双鸭山市尖山区利霆汽车配件修理厂(个体工商户) |
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小区61号楼1号房 |
1,420,000.45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大型车辆维修):
服务类(双鸭山市尖山区利霆汽车配件修理厂(个体工商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大型车辆维修 |
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车辆使用期间企业需每个月对车辆进行保养,定期检查车辆状况,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更换刹车系统、 进气道清洗、节气门清洗养护、燃烧室清洗养护、积碳清洗养护、检查维修发动机、变速箱、液压系统, 及其它需要更换或维修的配件。2、车辆遭遇突发故障时,企业要在1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3、供应商具备自有场地、具有维修大型车辆相应设备设施(地沟、龙门架等)、人员;因工作需要,为 确保车辆能及时保养维修,要求维修企业派救援车辆1辆及维修人员2人驻扎我单位。4、对车辆所用的配件、必须保证正品、新品,不能以次充好。5、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 的车 辆保证正常行驶180天内所修部分无故障;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天内所修部分无故障。驾驶员试车无异议后方可出厂。6、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中标供应商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制度, 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
合同签订后1年,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
1期:每次验收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按政 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及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
1,420,000.4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伟达(采购人代表)、林兴录、李淑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关于收费标准的规定计算,向成交方收取采购预算金额相应比例的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供应商需合理考虑包含在项目单价及总价中,不单独列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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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大型车辆维修 |
1.96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大型车辆维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双鸭山市尖山区利霆汽车配件修理厂(个体工商户) |
通过 |
通过 |
85.00 |
0.00 |
10.00 |
95.00 |
1,420,000.45 |
1,420,000.45 |
1 |
1 |
|
双鸭山市尖山区万嘉汽车配件美容维修中心 |
通过 |
通过 |
83.00 |
0.00 |
9.58 |
92.58 |
1,481,499.00 |
1,481,499.00 |
2 |
2 |
|
双鸭山市金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0.00 |
0.00 |
9.57 |
89.57 |
1,483,500.00 |
1,483,500.00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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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双鸭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282号
联系方式:0469-6185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二期56号15号商服
联系方式:0469-6129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469-6129066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