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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护工护理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3 15:44:09  打印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护工护理服务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委托,就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护工护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护工护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FDZB-F-2025-056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预算控制金额:

序号

服务类型

预算控制金额(元/位·日历天)

1

一对一护理服务(能自理患者)

220

2

一对一护理服务(不能自理患者)

260

3

小组式(一对二)

180

五、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时间: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2025年04月2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上同时发布。

六、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2025年05月12日

2、磋商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会议室

3、磋商小组成员:连建学(组长)、刘春梅、姬慧琳(业主代表)。

七、成交信息:

成交人:上海益护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工业区奉浦大道111号4楼1624室

成交金额:一对一护理服务(能自理患者):209.00元/位·日历天

一对一护理服务(不能自理患者):240.00元/位·日历天

小组式(一对二):170.00元/位·日历天

八、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九、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代理服务费:6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9-6497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9-63637166

电子邮箱:hnfdly@126.com

 

2025年05月13日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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