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高峰镇营胜村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SZB19-004F)
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2月18日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19年02月27日18时00分00秒
本2018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高峰镇营胜村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SZB19-004F)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陕西欧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31.2811万元 |
国家规定合格质量标准及以上 |
60日历天 |
2 |
陕西省渭河工程局 |
331.3558万元 |
国家规定合格质量标准及以上 |
60日历天 |
3 |
陕西唐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31.2085万元 |
国家规定合格质量标准及以上 |
6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陕西欧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郭敏 |
陕261131559938 |
2 |
陕西省渭河工程局 |
薛渭正 |
陕261080913190 |
3 |
陕西唐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魏柯蒙 |
陕261171801492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陕西欧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2 |
陕西省渭河工程局 |
完全响应 |
3 |
陕西唐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安县水务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安县煤气油资源开发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管理处
地址:商洛市镇安县后街80号
联系人:匡工
电话:0914-53218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众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99号交大博源科技广场C座19楼
联系人:路工
电话:029-89550809
电子邮件:sxhbjt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