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栾川乡樊营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中标公告
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栾川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栾川县栾川乡樊营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栾川乡樊营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2、项目代码:2510-410324-04-01-164827
3、招标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6)0023号
4、标段名称:栾川县栾川乡樊营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5、标段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6)0023号 -1
6、项目概况: 本项目施工内容为:对小区内现有路面整修,拆除并恢复破损部分,铺设沥青混凝土,更换路沿石,加固雨污水井,更换井盖水篦等。
7、工期:9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1、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6 年 3 月 20 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三、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6年04月17日 9 时 30 分
2、评标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文宏军(组长)、徐红杰 、董锦凤、许改平、杨世林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3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6年4月24日
2、定标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4、中标候选人的核查:经定标委员会核查,同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9家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5、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6、比较优势:本项目采用“两次随机”选取方式,即首先随机抽取数字作为中标候选人的编号,现场记录后,再通过随机抽取编号的形式确定中标人。
六、中标情况:
经定标委员会随机法确定项目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人名称:河南鸾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林州市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展示中心
资质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中标价:6195582.03元
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荆坡坡
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豫24115168673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B(2023)1338648
七、中标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公示期:2026年04月27日至2026年04月29日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60369.07元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其他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栾川县栾川乡人民政府
地 址:河南省栾川县城君山路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8238896662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46号B区014号
联系人:段女士
电 话:15896525086
监管部门: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栾川县长春路长春桥南侧
电 话:0379-66816977
2026年 4 月 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