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中心医院眼科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RZX-2020105)
公示开始时间:2020年06月03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0年06月05日23时59分59秒
本尉氏县中心医院眼科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RZX-202010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郑州吉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83万元 | / | / |
2 | 河南飞世尔商贸有限公司 | 522万元 | / | / |
3 | 开封市恒基远景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519万元 | /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郑州吉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 / |
2 | 河南飞世尔商贸有限公司 | / | / |
3 | 开封市恒基远景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郑州吉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
2 | 河南飞世尔商贸有限公司 | / |
3 | 开封市恒基远景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的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尉氏县中心医院眼科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尉氏县中心医院的委托,就尉氏县中心医院眼科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尉氏县中心医院眼科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6月2日
评标地点: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8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赵耀东(组长)、何远征、郭丙杰、宋红艳、翟程花(招标人代表)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郑州吉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汴路76号3单元20层2009号
投标报价:48300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运达装机现场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 保 期:1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河南飞世尔商贸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北、丰庆路西瀚海海尚C座商业号楼9层904号
投标报价:52200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运达装机现场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 保 期:1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开封市恒基远景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开封市鼓楼区前新华街144号
投标报价:51900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运达装机现场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 保 期:1年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及公示期限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示期3日。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中心医院
地 址:尉氏县尉州大道供电局东40米路南
联 系 人:翟女士
电 话:135695279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899156 1869586959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的将不予受理。
2020年6月2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中心医院
地址:尉氏县尉州大道供电局东40米路南
联系人:翟女士
电话:135695279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8695869593
电子邮件:xinren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