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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全省高速公路区间测速(一期)标识标牌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4 16:24:21  打印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全省高速公路区间测速(一期)标识标牌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全省高速公路区间测速(一期)标识标牌项目

二、采购编号:zzhn-2018-248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m*m

产地

制造商名称(全称)

数量(块)

1

标识标牌

3.2*3.44

洛阳

洛阳安驰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2

2

标识标牌

2.2*2.65

洛阳

洛阳安驰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3

3

标识标牌

3.02*4

洛阳

洛阳安驰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2

4

标识标牌

5.5*2.5

洛阳

洛阳安驰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8

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0日内(日历天数)。

四、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发出日期:2018116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1112930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

六、谈判小组名单:柳岩、马千惠、牛卫波。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洛阳安驰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玻璃厂南路53号河畔明苑31-615

八、成交金额:壹拾捌万柒仟元整(¥187000.00)。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20181113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9-67872168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2004)  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话:0379-80887951  80887952

      邮箱:zzgjzbdl@163.com

十五、附: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全省高速公路区间测速(一期)标识标牌项目谈判文件[点击下载]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1113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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