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洛阳市交警支队春节前为支队工会会员发放慰问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交警支队春节前为支队工会会员发放慰问品项目 洛采竞谈-2018-2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谈-2018-2
三、成交简要说明: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品牌产地 |
制造商 名称(全称) |
数量 |
1 |
稻花香米 |
10kg/袋 |
黑龙江绥化 |
绥化市五丰米业有限公司 |
792 |
2 |
饺子粉 |
5kg/袋 |
河南省新乡市 |
五得利集团新乡面粉有限公司 |
1584 |
3 |
压榨一级花生油/桶 |
5升/桶 |
青岛 |
青岛渤海科技有限公司 |
792 |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0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年12月14日9时30分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张艳风 康庄 张玉培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名称:洛阳朝臻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宫路中段洛阳正平粮油交易市场东二排31-33号商铺
八、成交金额:叁拾柒万陆仟贰佰元整(¥376200.00)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2018年12月14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9-6362999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2004) 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 话:0379-80887951 80887952
邮 箱:zzgjzbdl@163.com
十五、附: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阳市交警支队春节前为支队工会会员发放慰问品项目谈判文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