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金水区柴油环卫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JSC2019-G-215号)
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09月18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19年09月19日00时00分00秒
本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金水区柴油环卫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SC2019-G-215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958.55万元 |
/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金水区柴油环卫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SC2019-G-215号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
采购内容:
| 编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主发动机柴油机污染物控制装置 |
台 |
155 |
| 2 |
副发动机柴油机污染物控制装置 |
台 |
55 |
| 3 |
其他服务(安装及售后维保) |
安装: 产品安装后,不得改变车辆已登记的结构和外形尺寸,不新增其它污染物排放,不得降低原车的通过性; |
|
| 售后维保: 三年或15万公里(不含易损电子器件、易耗零部件(如NOx传感器等) |
|||
2.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67.5万元;
四、评标日期: 2019 年 9 月 12 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 年 8月 22 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 |
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金水区柴油环卫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项目 |
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69号 |
9585500.00 元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伶俐(评标委员会主任)、李建豪、贺以乐、夏炳增、刘梦阳(采购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收取,收费金额:95684元。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与群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673719
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B座5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5515527095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
1.
中标清单:包括主要中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7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办。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与群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靳女士
电话:0371-636737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B座511
联系人:贾龙飞
电话:17703860323
电子邮件:4931390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