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C24K230056)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3日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3月17日23时59分59秒
本LED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ZC24K23005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LED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LED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1 | 中装高科技术有限公司 | 202.556539万元(人民币) | / | 收到招标人通知后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中装高科技术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中装高科技术有限公司 | 详见补充说明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具体方式如下: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1. 一般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响应)
1.2 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响应)
1.3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响应)
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
1.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响应)
1.7 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尚不在限制措施时间范围内。(响应)
1.8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誉,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
1.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响应)
1.10 投标人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响应)
1.1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响应)
1.12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品牌、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响应)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经验,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LED屏幕相关的项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和合同盖章页复印件。(响应)
2. 特定资格要求
2.1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军内单位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响应)
注:如保密资格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保密资格证书颁发单位或审核认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对于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发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的情况,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保密资格证书颁发单位或审核认定部门出具完成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
2.2 须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已完成“两证合一”的单位不需要单独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响应)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2号院99号楼
联系人:赵玉杰
电话:010-683882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于立鹤、唐洁茹
电话:010-62108247、6210829
电子邮件:ZZGY23a@cntcid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