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C25G270125)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4日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7日23时59分59秒
本起重机(招标项目编号:ZC25G27012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789.6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生效后100天内 |
2 | 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 719.2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生效后100天内 |
3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817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生效后100天内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 | 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 / | / |
3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三、公示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起重机8台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标排序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日:
项目名称:起重机
排序第一: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89.6000万元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00天内
评标情况: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得分:96.60
排序第二: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19.2000万元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00天内
评标情况: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得分:95.20
排序第三: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17.0000万元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00天内
评标情况: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得分:94.00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排序第四,得分92.20;
河南豫中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排序第五,得分83.40;
河南中冶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排序第六,得分82.90;
河南东起机械有限公司排序第七,得分81.80;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签字,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形式行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无锡市锡山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资格项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格性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资格项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格性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山东龙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号条款,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4项规定,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冈大道11号
联系人:李伟宁
电话:027-688972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联系人:周天维
电话:010-62108105
电子邮件:zhoutianwei@cntcid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