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卫星消防站EPC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安国际港务区卫星消防站EPC项目已由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西港经发【2017】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西安国际港务区卫星消防站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西安国际港务区卫星消防站项目占地约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50平方米,设计消防车库、通讯值班室、备勤室、器材室、盥浴室等相关能库区。
2.2招标范围:西安国际港务区卫星消防站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
2.3计划工期:3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人的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新)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中含有建设工程总承包内容;
(2)具有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中含有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中含有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4)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中含有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5)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申请人作为设计单位投标或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申请人作为施工单位投标或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
3.4业绩要求: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在“西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备案,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
3.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申请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满足3.2条申请单位资质规定的相关资质各项要求,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在“西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登记。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8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单位,须选择设计或施工一种资质进行投标,项目经理相应地满足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3.9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万元整(资格预审合格后以单项保证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
4.资格审查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 00 时 00 分至2017年12月12日 00 时00 分,在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站(www.xacin.com.cn)上报名。
5.2报名后持网上报名确认单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二路与文景路十字东北角首创富北高银26号楼25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西安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二路与文景路十字东北角首创富北高银
26号楼25层
联 系 人:折亚妮、白丹 电 话:029-81317379-604
电 子 邮 箱:10742460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