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渭滨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渭滨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渭滨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渭滨分局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29号
联系方式:0917-3228658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9-85257505/0917-3676866
三、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渭滨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8-ZB-226/1
预算金额:1130000.00元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的要求,全方位考虑普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污染普查难度大,任务重,涉及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源及移动源等众多污染源,且普查专业性强要以环境监测数据、入户调查数据、历史资料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校核数据等资料为基础,对普查对象污染因子进行判定,结合国家污染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核算及校核技术工作,并根据普查数据编制专业技术分析报告,为污染源监管、环境质量、环境风险、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切实完成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工作。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对全区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1年 普查地点:宝鸡市渭滨区。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行业相关要求质保, 7*24电话技术支持。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及售价:
1、时间期限: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9日9:00-12:0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华夏盛世家园12栋2单元1614室
3、方式:可自行购买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4点00分到17点)。
4、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若需邮购,另作说明。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22日14:30
2、投标、开标地点:宝鸡市火炬路怡和酒店3楼5号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白国锋、王小娟
2、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29-85257505/0917-3676866
3、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