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卷烟厂2018-2019年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乌兰浩特卷烟厂2018-2019年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项目,项目业主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卷烟厂2018-2019年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项目
2.2招标范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对乌兰浩特卷烟厂消防设备设施及自动灭火系统维护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广播系统、防火卷帘门、防排烟系统、消防供给水系统、喷淋系统、灭火器换粉及维修、火碳管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红外线大空间报警系统、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气氟丙烷灭火系统等)的维护维修保养。出具符合规范的维修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临时一级),原件。
3.2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9号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
3.3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维修等)(出示原件);
3.4 1—3所需资料复印件同时报烟厂安保科一份,交由兴安盟消防支队审核。
3.5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6投标申请单位近两年消防维修维护历史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9因消防设备设施的重要性,为保证其正常运行,必须能随时响应维修维保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3月27日至04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以上资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为2018年04月23日上午9:00时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综合办公楼三楼评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采购招标网、红云红河集团网站布,别无他处,谨防受骗。
7、联系方式及其它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地 址:乌兰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城中城一期北门
邮 编:137400
电 话:0482-8317313
传 真:0482-8317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