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17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核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呼和浩特市2017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 目 名 称 :呼和浩特市2017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核
批准文件编号:7118000808
采购文件编号:HCYXZB—2018—1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呼和浩特市2017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核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0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机构和单位;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2016]1336号)文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4月04日至2018年04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馨康花园(东门)小区内50米综合楼四楼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需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两套,复印件需牢固胶装成册,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报名,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4、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提供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注册证书;
7、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9、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
10、投标项目报名表,格式见附件3;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按照公告要求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6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馨康花园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6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馨康花园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网址:http://www.hhgp.gov.cn/)。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馨康花园综合楼四楼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0471-5989785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大街支行
账 号:626563917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水务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附中东巷16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杨焱斌
联系电话:0471-396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