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 请 函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叉车维保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邀请函
呼和浩特市立易工程机械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叉车维保项目于2018年4月28日至 2018年5月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了招标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合格的供应商共1家。于2018年05月08日至2018年05月14日发布了二次招标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合格的供应商共1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采购单位将本项目的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叉车维保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0651-18020448
二、采购内容:完成2018年度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叉车维保服务,以及提供备品备件及备用车辆服务。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查实和处罚且按采购文件规定丧失谈判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
3、供应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如供应商所代理的厂家具备该资质,供应商需提供厂家该资质并提供该项目授权书。
4、项目维修人员需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车辆维修N1资质)。
5、供应商成交后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6、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或本企业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
7、供应商无行贿及其他犯罪记录(以供应商向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如是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如是到检察机关现场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则须提供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红章)。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谈判时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原件供谈判小组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谈判的风险。
四、报名须知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谈判对象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我公司均无向谈判对象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不退还响应文件。谈判对象同时对谈判的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和响应文件的递交: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发送电子邮件。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7层业务二部邢晓光处。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14:30,逾期不再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318会议室。
六、谈判时间:
本项目将于2018年 6月12 日14:30时在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318会议室进行项目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
七、所有与本次谈判有关的文件和函电请以下列方式联系:
(一)采 购 人: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邢晓光、冯玉玺
电话:0471-3372674、3255280
电子邮箱:xingxiaoguang2008@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 购 人: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8年 6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