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2018年智能访客系统纪录片制作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2018年智能访客系统纪录片制作项目(比选代理编号:0651-18110805)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委托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概况: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2018年智能访客系统纪录片制作项目。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2.6万元(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3 服务周期: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
2.4 招标范围: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2018年智能访客系统纪录片制作,详见比选文件。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6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7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许可;同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参选人2016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同类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8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9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址购买比选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4.2比选文件购买凭证:
4.2.1现场购买:购买比选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比选文件费用:
每套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4日16时0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t-mss.com/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联系人:蔡鹤
电话:0991-4863333、18199152551
电子邮箱494745685@qq.com
比选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