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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用户委托,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测序仪租赁及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测序仪租赁及维保服务 2.招标编号:TC150FGJ3 3.服务内容和数量:
4.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0万元。 5.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6.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 合格的供应商的要求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7.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资质和生产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7.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7.3 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 7.4 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7.6 新租赁的2台3730测序仪的合法进口通关证明; 7.7 供应商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且在审核无误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 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⑵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供应商可从2015年 11 月 20 日起至2015年 11月 27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0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外埠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9.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12 月 11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1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1.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1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投标、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13.开标一览表(唱标时用)应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的信封内,密封处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4.投标保证金应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的信封内,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5.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的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 电 话:(010)63439486 传 真:(010)66269547 联 系人:温佩忠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0室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2108045 传 真:(010)62108246 联 系 人:钱卉卉、顾毅 电子邮箱:zzsbec@126.com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 户:02000496192003622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