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盐化产品陆路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066022X1373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盐化产品陆路运输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J066022X1373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以实际招标项目为准。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提供盖公章原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道路运输业绩,运输数量累计达2700箱。
4.1、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明细表(明细表中至少列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开具金额(含税)、合同对方的名称、运输数量)、明细表中所列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增值税发票明细表中超过20张发票的,提供20张发票复印件即可,明细表中其余增值税发票的原件备查)。运输数量以明细表中列出的数量为准,明细表中的信息必须如实填写。
4.2、明细表中所列的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并可以通过投标人填写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查验,如无法查验,则视为不合格业绩。
4.3、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明细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招标人可对投标人提供的发票明细等相关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投标人提供虚假合同或虚假增值税发票等业绩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经评审为中标候选人的,一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合同或虚假增值税发票等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投标人具有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未审计完则提供2021年单位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上述年限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7.1承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2有充足的运输和保障能力,无不良的运输记录,未出现违约而被取消运输资格的运输公司及其法人委托的业务经理。
7.3能够按照市场规律运作,承运价格合理,运输工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7.4有良好的运作能力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人员配备齐全,组织机构严谨,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7.5投标单位委托的业务经理,未经我公司许可不得进行变更。业务经理要求了解装运、运输、结算业务流程。
7.6中标的单位不得重新委托其他人或者转让给其他单位,否则取消其运输资格,并赔偿招标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8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08月1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9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邮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9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1,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盐化产品陆路运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ZJ066022X13733
2、招标内容: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盐化产品陆路运输服务,全年预计量 860箱。具体见下表:
目的地 |
运输数量(箱/年) |
丽水 |
860 |
注:运输数量为年度预测数,运量在实际操作程中因产品供求变化而不固定,应按实际需求量进行运作。
3、服务期限: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提供盖公章原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道路运输业绩,运输数量累计达2700箱。
4.1、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明细表(明细表中至少列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开具金额(含税)、合同对方的名称、运输数量)、明细表中所列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增值税发票明细表中超过20张发票的,提供20张发票复印件即可,明细表中其余增值税发票的原件备查)。运输数量以明细表中列出的数量为准,明细表中的信息必须如实填写。
4.2、明细表中所列的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并可以通过投标人填写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查验,如无法查验,则视为不合格业绩。
4.3、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明细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招标人可对投标人提供的发票明细等相关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投标人提供虚假合同或虚假增值税发票等业绩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经评审为中标候选人的,一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合同或虚假增值税发票等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投标人具有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未审计完则提供2021年单位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上述年限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7.1承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2有充足的运输和保障能力,无不良的运输记录,未出现违约而被取消运输资格的运输公司及其法人委托的业务经理。
7.3能够按照市场规律运作,承运价格合理,运输工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7.4有良好的运作能力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人员配备齐全,组织机构严谨,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7.5投标单位委托的业务经理,未经我公司许可不得进行变更。业务经理要求了解装运、运输、结算业务流程。
7.6中标的单位不得重新委托其他人或者转让给其他单位,否则取消其运输资格,并赔偿招标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
3、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该账号为虚拟账号,只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对账、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 投标及招标文件发售:
获取时间:从2022年8月8日 8 时 00 分到2022年8月15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服务费600元,售后不退。
(二)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平台服务费200元/套。
(三) 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下载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六)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 8月 29 日 下午14:00
递交方式:纸质标书邮寄递交,请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4室,收件人:李思念,电话:13655170559。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以及由此导致的流标、投标被否决的后果,请注意包装的严密性和防水性等问题。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 8月 29 日 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腾讯会议远程开标。(腾讯会议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其他
防范围标、串标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
(1)招标人的职工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得参与本单位的采购投标活动。
(2)招标人职工有曾在投标供应商公司任职、兼职或者持有股份(非控股)的,以及与投标供应商的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职工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前主动向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的主管机构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并提出书面投标申请,没有获得招标人同意批准的,不得参加本单位的采购投标。
(3)不同投标人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 存在上述关系未主动报告或主动报告未获得同意就参与投标的,该投标则视为否决投标。因弄虚作假过关而中标的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处理,并将其列入单位供应商黑名单、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17-85659510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4
联 系 人:李思念
电 话:13655170559
电子邮件:422957403@qq.com
- 监督部门: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
联系人:李思念
电话:18796253703
电子邮件:42295740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