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营运车辆
综合性能检测项目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第二册
分包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营运车辆
综合性能检测项目
招标编号:TC160S8CK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目 录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TC160S8CK
项目信息: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项目
招标项目性质:公开招标
用途:用于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项目
数量:/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综合性能检测能力;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8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2室
5.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6.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二层第一会议室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9. 购买标书要求:
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方式:010-62108014、62108209
联 系 人:薛文、李静
邮 编:100081
电子信箱: vic1026@126.com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采 购 人: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9号
联 系 人:杜小刚
联系电话:010-60342096 13501350137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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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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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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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业务联系人:薛文、李静 电话:010-62108014、62108209 传真:010-62108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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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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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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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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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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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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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是否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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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服务厂商的资格声明:提供 提供投标人的最近3个月纳税和社保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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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保证金形式:□支票 □汇票 □保函正本 √电汇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保证金数额:15000元。 保证金收款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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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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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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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 23日14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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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二层第一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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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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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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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合同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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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中标服务费:每家入围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1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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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1.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2.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3. 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保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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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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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保密性:本次招标的项目成果所有人为采购人,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此成果的全部内容保密并不得私自转让,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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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入围项目
合 同 书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二〇一六年 月
合同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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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咨 询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委托方: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签订地点: 北京市 房山区
签订日期: 2016年 月 日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编 写 说 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处填写。
二、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咨询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的技术咨询,具体内容包括: (1) (2) (3) (4) 2.最终成果: (1) (2)
提交形式: 书面研究成果文件10套,最终研究成果的电子版文件两套(光盘),其中文本文件使用.doc格式,图纸使用.jpg或.dwg格式。 3.要求: 乙方应按照如下要求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 项目研究分析和评价时,思路和方法正确。 按甲方要求及时对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 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工作的主要人员(包括: )未经甲方同意,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不得更换。 4.资质要求:
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具有必要的有关资质资格提供本合同项下咨询服务。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始至双方权利与义务完尽之日止,在北京履行。如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启动工作。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向甲方提交所有报告,并评审、结题验收。 乙方应按照甲方咨询内容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乙方应按计划进度开展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以确保研究按期进行。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本合同生效后至本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工作所需的部分工作资料。 四、技术情报和技术保密 1)在本合同项下形成和取得的,以及乙方递交的所有数据、信息、建议和报告等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由甲方独家所有。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归还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及其复印件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甲方受到任何损失或发生任何费用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为履行本合同而使用的或产生的任何资料和数据。 五、验收、评价方法: 对乙方的工作采用 方式进行 。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年。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或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修改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验收工作由乙方组织完成,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一)本项目报酬 (二)支付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交的成果存在质量问题,在甲方指定时间经过修改完善仍无法通过验收的,乙方应返还全部合同金额,并赔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标的额30%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各阶段项目报酬的,每逾期一日,应承担合同应付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以合同总额的5%为限。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 如出现特定情况,如严重违约并拒不纠正,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由甲乙双方各持四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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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 |
名称(或姓名) |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签章) |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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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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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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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经办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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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9号 |
邮政编码 |
102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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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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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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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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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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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乙方) |
名称(或姓名) |
(签章) |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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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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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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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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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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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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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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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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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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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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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花 税 票 粘 贴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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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经办人:技术合同登记生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市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服务纳入《北京市2016-2017年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七、交通运输类-51: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为了用好政府资金,确保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有关工作部署,选取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从事房山区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项目内容
选取排名前3名的检测机构作为房山区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入围单位,依照市财政审查通过的服务价格开展综合性能检测工作。
项目的时间进度要求
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完成房山区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工作。
工作考核
1)依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检测质量可靠;
2)承诺依照市财政审查通过的服务价格开展综合性能检测工作;
3)承诺在2017年9月1日前依照GB18565-2015,对综检站(包括检测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通过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评审并获得认证证书;
4)承诺能够完成房山区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日常监管任务,遇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响应。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1.1 为保证评标工作质量、提高评标工作效率,使评标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本《评标办法》(以下称《办法》)是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和评标步骤而制定的具体评标办法。
1.3 按照下述解释顺序排列的法律、法规对本《办法》有约束力(后者与前者有冲突时,以前者为准)。无论本办法是否引用,下述文件中的强制性规定均适合本项目评标: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B. 国家七部委联合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12号令)
1.4 参加评标工作的所有成员都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和工作纪律,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评标工作。除非上述第1.3款中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其它任何在本《办法》中未明文规定的评价因素、标准或方法均不适用于本项目评标。
2.1 评标原则是指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活动中应遵循的工作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 评标标准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标准,具体分为商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其中:
A. 商务标准是指对投标人自身合格性的要求,包括除技术标准以外的全部招标要素;
B. 技术标准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服务技术要求。
评标委员会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具体评标标准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从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办法进行量化评价和比较,并推荐出3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通过排序作为中标候选人。
3.1 评标方法是指评标委员会,除遵循评标原则与标准以外,根据本项目此次招标的具体情况,采用综合评价法(百分制打分法)对所招标内容进行具体的评审。
综合评价法是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并量化打分,依据投标人得分高低确定其排名顺序。
3.2 采购人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1 采购人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4.2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价和比较,最终提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
4.3 采购代理机构将安排必要的人力组成评标工作小组,配合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过程中的材料登录、整理、打印及通讯联系以及初审等工作。
5.1 评标工作将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评标准备®初审®详细评审®评标结论®评标报告
下面将对各阶段工作内容及方法分别加以详述。
5.2 评标准备
评标工作小组收集和准备各类评标过程中所需的文件、资料,并编制相关的评标表格;
组建评标委员会,选出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专家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本次招标的范围和性质,熟悉本《办法》;
采购人有关人员向专家介绍项目的有关背景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评标过程中使用的表格。
5.3 初审
初审即是对投标文件的合格性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每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完备性和合格性加以审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参加后续的评审。
初审的内容:
(1)投标人合格性: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合格的投标人的各项要求。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法人委托授权书的有效性,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签章的有效性。
(3)投标保证金的合格性:投标保证金的是否足额,是否满足有效期的规定。
(4)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检查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齐备性,即是否包含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文件及各项文件应具备的全部内容。
(5)根据《招标文件》中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实质性偏离、缺陷、条件限制或保留。
初步审查的各项内容中,如有一项没有合格,则视作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不能通过初步审查,构成无效标。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初步审查的结果,对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5.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办法》六-评分办法说明的具体规定对所有合格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方案、服务经验作细致具体的评审和量化打分。
5.5 评标结论
评标委员会将汇总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并根据得分高低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名居先。
5.6 评标报告
评分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本款规定编制完成并向采购人提交一套完整的评标报告。
项目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切实可行,工作大纲详实具体;项目承担单位资质情况,人员素质较高,采集与分析成果丰富,具有一定知名度;相关有效业绩情况。
(一)分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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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因 素 |
分 值 分 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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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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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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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注: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第2位四舍五入。
七、其它
7.1 评分分值的计算
(1)分项打分: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将分别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所有评分指标进行逐项独立打分。
(2)汇总得分:各评标委员会专家对各投标人两方面评价指标的最终得分合计后得出该专家对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3)所有直接打分或通过计算得到的综合评分均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7.2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便于评标委员会更加全面有效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的过程中随时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效书面澄清文件将被理解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任何澄清均不得改变投标人的实质内容,否则在评标中不予考虑。
7.3 在评标过程中专家出现分歧,或须进行讨论形成决议时,应由评委会主任组织并主持,各评委在充分讨论、沟通的基础上 ,进行投票表决,决议必须有不少于评委会专家总数的2/3的专家赞成方可通过。决议一经通过,评委会应遵照执行。
7.4 评委对于无效标的判定应慎重考虑,并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作充分说明。
7.5 要保证工作质量,工作要认真细致,各项数据要如实、完整、准确地写入评标表格,每一环节、数据都要进行复核,保证准确无误,尤其是对投标人的任何声明、解释和要求。
7.6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单独接触,评标资料不得向外扩散。
7.7 各种评标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收发,评标结束后所有文件资料由评标工作小组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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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评委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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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部分(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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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位资质 |
10 |
具有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10分,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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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同类工作 证明 |
15 |
根据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含)以来: 投标人已承担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提供证明得10分(证明文件审核依据为《北京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备案证》); 投标人受托承担其他检测工作的,每提供一项证明文件(审核依据为合同或任务书)得1分,满分为5分; (需提供有关证书副本、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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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组技术力量 |
15 |
团队成员中具有一名中级职称(含)得12分,每增加一名,加0.5,最多加1分,没有得0分; 团队成员中高级职称(含)及以上的得1分,没有得0分; 团队成员中具有研究生(含在读人员)学历50%以上得1分,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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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部分(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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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项目工作要求和内容的理解 |
20 |
评委可根据对项目的理解程度情况酌情加减分数,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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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作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
20 |
评委可根据方案的合理性与实施性酌情加减分数,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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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作时间与进度安排 |
10 |
评委可根据时间与进度进展情况酌情加减分数,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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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
10 |
评委可根据方案合理性及承诺情况酌情加减分数,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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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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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2、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附件下载: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入围项目第二册.doc
附件下载: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入围项目第一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