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己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四川光大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
2.2招标编号:CDZBFW-2016-1756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模确定为日处理生活垃圾900吨,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600t/d(配置两条300t/d垃圾焚烧线+一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再增加300t/d(配置一条300t/d垃圾焚烧线+一套6MW汽轮发电机组),拟向产业园供热。本期建设一期工程,预留二期工程,但土建工程按900t/d规模一次性建成,主厂房汽机间、渗滤液处理预留二期扩建位置。
2.4拟建地点:长垣县东北部,石长线以南,紧临石长线。
2.5招标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呈送
2.6成果文件提供周期:中标单位于招标人将可研初稿交付后35天内提交成果。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所需数量的环评成果及电子文本。
2.7成果文件质量要求
(1)成果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强制性规定。
(2)如所提供成果有质量问题,中标方需重新进行修改或重做。中标方对所提供成果质量负责。
(3)中标单位保证不转包、不挂靠,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8本项目投资概算:34778.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材火电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且近3年内不存在被环保部门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提供信誉良好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登记类别为建材火电类;登记类别以环保部数据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信息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9日上午 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法定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中机工程大厦B座9楼。
4.3 报名携带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 企业业绩(要求出示合同原件);
(6) 企业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 信誉良好承诺函;
(8)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后);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查验。
5.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成功报名者,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南100米中机大厦9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文件的递交
6.1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光大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3-8747611 15037318777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先生 郭女士
电 话:0371-55638076 18503866103 186380096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