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元明粉产品水路运输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0660238026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明粉产品水路运输及相关服务 项目业主为 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元明粉产品水路运输及相关服务,为元明粉吨包(1000kg)和小包(50kg)水路运输,年运输数量约5万吨;分别为发往浙江粮港/益海嘉里/杭州萧山港区和安徽马鞍山码头进行投标, 具体标段线路及预估运输数量为:江苏瑞洪至浙江粮港/益海嘉里/杭州萧山港区,元明粉吨包年运输量约3.8万吨,元明粉小包年运输量约0.2万吨;江苏瑞洪至安徽马鞍山码头,元明粉吨包年运输量约0.8万吨,元明粉小包年运输量约0.2万吨。服务期限为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未审计完则提供2022年单位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上述年限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路运输业绩,运输数量累计到达2万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合同复印件;②合同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明细表(附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③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增值税发票明细表中超过30张发票的,提供30张发票复印件即可,明细表中其余增值税发票原件备查)。运输数量以明细表中的数量为准,明细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明细的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人提供虚假增值税发票明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①有充足的运输和保障能力,未出现违约而被取消运输业务的情况;
②能够按照市场规律运作,承运价格合理,运输工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③有良好的运作能力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人员配备齐全,组织机构严谨,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④投标人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要求了解装运、运输、结算业务流程;
⑤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将运输工作重新委托其他单位或者转让给其他单位,否则取消其运输资格,并赔偿招标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②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4日17时30分。
4.2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500元,下载后不退。
(2)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平台服务费200元。
(3) 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下载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行为单位清单”且在禁停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递交文件方式现场递交或采取顺丰邮寄方式(建议采用邮寄方式,请保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
现场递交及收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4室
收件人:王鸿
联系方式:025-83300059、13218017665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在包裹外包装面注明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www.365trade.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特别提醒:
(1)招标人的职工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得参与本单位的采购投标活动。
(2)招标人职工有曾在投标供应商公司任职、兼职或者持有股份(非控股)的,以及与投标供应商的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职工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前主动向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的主管机构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并提出书面投标申请,没有获得招标人同意批准的,不得参加本单位的采购投标。
(3)不同投标人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存在上述关系未主动报告或主动报告未获得同意就参与投标的,该投标则视为否决投标。因弄虚作假过关而中标的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处理,并将其列入单位供应商黑名单、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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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
联系人:张明红
电话:159051370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
联系人:王鸿
电 话:025-83300059 13218017665
电子邮箱: whong@j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