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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营口市分行在营口东站户外LED屏幕广告发布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9 13:38:44  打印
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营口市分行在营口东站户外LED屏幕广告发布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Z91812FW024000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营口市分行在营口东站户外LED屏幕广告发布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ZZ91812FW024000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营口市分行在营口东站户外LED屏幕广告发布项目,位置是营口东站火车站主楼正面 LED广告牌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发布广告的权限;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备有发布本项目需求广告的独家代理权限,保证对发布媒介具有合法权利,办理发布本广告所需的一切登记、备案、审批等手续。
(4)需至少提供2份已完成的近三年(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项目业绩,业绩需能体现项目单价;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截至报名截止日前,“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1)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7月29日08时30分00秒---2019年08月01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领取,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详见公告第七项“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8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甲3号A座3002 室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8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甲3号A座3002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营口市分行在营口东站户外LED屏幕广告发布项目(二次)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1、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营口市分行在营口东站户外LED屏幕广告发布项目(二次)”(采购编号:ZZ91812FW02400023 )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营口市分行在营口东站户外LED屏幕广告发布项目(二次)

3、 采购内容:营口市分行在营口东站户外LED屏幕广告发布项目,位置是营口东站火车站主楼正面 LED广告牌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发布广告的权限;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备有发布本项目需求广告的独家代理权限,保证对发布媒介具有合法权利,办理发布本广告所需的一切登记、备案、审批等手续。

(4)需至少提供2份已完成的近三年(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项目业绩,业绩需能体现项目单价;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截至报名截止日前,“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1)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19年07月29日至2019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3002室)获取采购文件。

(2)报名请携带: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未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截图(截图时间为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截图加盖公章);

注:须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6) 需至少提供2份已完成的近三年(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项目业绩,业绩需能体现项目单价;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08月08日13:30 (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甲3号A座3002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出席谈判仪式;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 其他约定:

(1)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竞争性谈判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直接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竞争性谈判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直接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服务费用结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址:沈阳市北站路72号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24-225924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 甲 3 号 A 座 3002 室

联系人:盛女士

电话: 024-22592488

电子邮件:zzlnf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