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以下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清水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7119000949
招标编号:0651-1903094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清水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18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经营能力;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8月07日至2019年08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呼市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提交材料齐全的,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2、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3、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资料提供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1)报名人的身份证;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其他材料。
①开户许可证;②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③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18年~2019年,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4以近一年(2018年8月到2019年8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四、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7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 韩怀龙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
邮 编:010010
联系人:郭科
电 话:0471-3281292
七、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办理帐户
帐户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帐 号:592010100100029156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8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