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区离行式及省行营业部依附式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33477FW0002027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城区离行式及省行营业部依附式自助设备运营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33477FW0002027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依据“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未被宣告破产的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此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此采购,否则取消其相关参与资格;
(4)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5)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11月24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竞争磋商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竞争磋商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竞争磋商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竞争磋商公告
哈尔滨城区离行式及省行营业部依附式自助设备运营竞争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Z33477FW0002027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采购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的委托,对哈尔滨城区离行式及省行营业部依附式自助设备运营进行国内竞争磋商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哈尔滨城区离行式及省行营业部依附式自助设备运营
2、服务内容:
为加强离行自助设备集中运营管理,提高离行集中运营自助设备清机加钞效率,保证集中运营自助设备平稳运行,现拟对2023年-2026年度离行集中运营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项目甄选投标人,详见竞争磋商文件。
3、服务范围:2023年-2026年度离行集中运营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项目
4、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方式续签)
5、服务地点:红军街19号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一楼清机间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共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依据“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未被宣告破产的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此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此采购,否则取消其相关参与资格;
(4)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5)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自由获取本项目竞争磋商文件。竞争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对于已获得竞争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最终评判以磋商小组的评审为准。
2、本项目只接受邮箱获取竞争磋商文件。各供应商须在竞争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竞争磋商公告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yw2@zzgj.net.cn并及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于工18846025870),对于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将不对其发售竞争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竞争磋商文件时需要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
(3)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提供2022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5)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相关截图;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依据“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企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盖公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相应软件系统能够支持采购人随时调取商户维护服务记录,能够及时响应商户服务需求;③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④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⑤未被宣告破产的,不存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⑥本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⑦本企业非联合体参与投标;⑧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转包、分包。等符合本竞争磋商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只有按上述要求成功获取竞争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30分。
开启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七、其他
本次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无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9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451-5362760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于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9号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451-536276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王女士、于女士
电话:0451-81888888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