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沈阳联通2019-2020年度动环监控设备代维采购项目(比选编号:NC28112019000160 、采购代理编号:TC190P8QJ),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沈阳联通2019-2020年度动环监控设备代维采购项目,预估金额98万元(不含税)。
1.2供货地点:沈阳市
1.3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或本次招标额度执行完毕,两者以先到为准。
1.4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本次采购共选取1名中选人,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推荐所有有效应答人中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2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1至第2中选候选人,当出现多个应答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第1名中选候选人为本项目中选人。
(3)如果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进行采购。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折扣)为98%,应答人的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经营范围须包含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通信综合系统维护、网络维护、通讯设备、电源设备维护等相关内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的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近期开具的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②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如内容模糊无法辨别,按未提供相关资料处理);
2.3应答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备承担应答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4注册地不在沈阳的应答人,须在沈阳市内有办事处【需提供购房证明(购房合同或协议或房产证)或租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及房主房产证明),购买人或承租人必须为应答人单位】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沈阳市内建立办事处,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承诺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如内容模糊无法辨别,按未提供相关资料处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
2.6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辽宁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2.7本次比选不允许联合体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8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应答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答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辽宁联通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1 纸质比选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比选,不提供纸质比选文件)
4.2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2.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28日17时00分至2019年9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应答人须在新电子招标应答平台上,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
(2)本项目仅支持联通沃支付进行比选文件费用支付。
(3)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应答平台”
下载。
注: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沃支付服务电话:400-688-9900)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应答文件(纸质)提交到沈阳市和平区三纬路5甲(八一公园南门西侧斜对面)开标室3号。
5.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应答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3未按时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应答无效。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纸质版应答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4因采购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的,或当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应答文件,来检测应答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5上传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与纸质应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6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7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7.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7.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7.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8应答人须在比选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应答(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
5.9新电子招应答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5.9.1 iPASS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电话:010-60844066
5.9.2 合作方门户电话:010-67882255-3-8-2
5.9.3 新电子招应答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3-3-2
5.9.4 新电子招应答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1号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024-22905822
纪检组监察电话:024-22733227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B室
联系人:陈柳、王劲松
电 话:13022403042 010-62108164
电子邮件:chenliu@cntcitc.com.cn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