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RZX-201944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法律顾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RZX-201944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具有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规模和从业经验;
2.2 供应商拟派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并从事律师工作5年及以上,且具有医疗领域法律顾问的相关业绩。
2.3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 供应商近三年来,截止至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期间内,供应商单位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5 在评审阶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磋商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8月30日00时00分00秒---2019年09月06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1日0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1日0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的委托,就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法律顾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法律顾问项目
1.2 项目编号:XRCG-2019-081201
1.3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5万元
1.4 采购范围:为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包括:起草、审核、修改日常经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临床研究服务协议、技术服务协议、采购协议等
1.5 服务期限:一年
3、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报名。
3.2 供应商报名携带资料
3.2.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2.2 营业执照或其执业许可证;
3.2.3 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书及业绩合同;
3.2.4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3.2.5 供应商从业人员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以上3.2项要求内容提供资料或证件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3.2.1项、3.2.5项资料留原件。
3.3 磋商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阜外大道1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71-586800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0371-63899156
电子邮件:xinren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