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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东站新建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统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4 22:18:02  打印

呼和浩特东站新建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统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210-2024-FWFBZB-0002/2024-YW-00061-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东站新建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统工程技术服务(招标编号:4210-2024-FWFBZB-0002/2024-YW-00061-0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呼和浩特东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是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铁路车站,是内蒙古最大的现代化客运站。为实现站内设备集中监管控制,提高车站运维效率,提升旅客出行体验,并在远期实现车站整体效益提升,本次改造呼和东站新设智能化管理平台,包括数据中心,控制平台以及各相关智能子系统。平台以科学和完善的管理手段提高车站的管理效率,提升旅客的出行体验及舒适度,通过数据分析和预测,为车站管理人员提供科学决策支持,从而实现呼和浩特东站运营和维护的全面优化。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内现行规范、行业标准等的要求,结合企业技术水平和条件高质量完成呼和浩特东站新建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统工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扶梯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客运广播系统、机电设备管理系统等的集成、调试、联调、优化、评价、培训、运维指导书编制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工作量清单”、“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书”等的具体规定)

2.3 技术服务期:合同工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其中:系统集成、调试完成为 60 日历天,后期运维、技术服务培训、支持等为自本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

2.4 技术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呼和浩特东站新建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统工程技术服务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呼和浩特东站新建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统工程技术服务:

3.1 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其他机构。

3.2 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税务机关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页面截图)。

3.3 近年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可以为本项目组织实施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 1 个财务年度附有投标人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或其证明资料)的资产负债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资产负债表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扫描)件。

3.4 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 1 项类似项目实施(系统集成、或评价类技术服务类)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或扫描)件。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限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其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7 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节点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 1 年。

3.8 关联关系单位投标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

(4)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5)被纳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名录、不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录且在限制期内的;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 3 年内出现过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严重违约及骗取中标等情况;

3.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5日10时00分---2024年05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

4.2 获取方法:详见本公告第 7.1 款具体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

5.2 递交方法:线下纸质版递交(接受邮寄,邮费由投标人自付)。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及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层(丰庆会议室)公开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5日10时00分---2024年05月11日17时00分;

(2)获取方法:凡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的复印(或扫描)件一套,现场(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楼;

(4)其他说明:

1)投标人选择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标书费用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随同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及本款第(2)项要求提交资料的扫描件等一并发送至tianzhizixun@qq.com(请投标人在缴费凭证上注明“2024-YW-00061-04招标文件领购费”),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相关资料后 6 小时内,按“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所标注地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费用:到付)并发送电子文件至投标人预留邮箱;

2)领取招标文件缴费账户信息:

① 招标文件缴费账户: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②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③ 缴费账号:630932997

7.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365trade.com.cn)同时发布,发布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纪检监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南路396号1号楼十楼

联系人:许思达

电话:185920951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层

联系人:米娜娜

电话:13609116352

电子邮件:tianzhizixun@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东站新建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统工程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4210-2024-FWFBZB-0002/2024-YW-00061-04

投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企业邮箱

 

个人邮箱

 

领取文件提供资料

□ 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

其他

文件领购费用是否需要提供发票

是否需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

 

 

是否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

 

 

领取日期

 

经办人签名

 

填表说明: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第7.1款具体规定,提交领取文件资料;

(2)投标人应确保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选择远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截至时间前,将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原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表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所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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