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50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三期50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此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50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工程勘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
2.2工程规模:面积约35.5万平方米;
2.3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土地的工程勘察、场地测量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岩土工程)勘察业绩。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3.6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2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
4.3 报名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层1001室
4.4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土木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岩土工程)勘察业绩合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5) A4纸打印的报名单位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纳税人识别号和电子邮箱等信息)。
5.1 获取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
5.2 获取地点: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01室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费请电汇到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如意开发区支行
账 号:1500 1706 6770 5250 6715
汇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开标现场递交。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 包铝宾馆五楼会议室。
6.4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含电子版U盘一份);
(2)被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持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土木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勘察业绩合同原件(至少一项);
(4)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书原件;
(5)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层1001室
联 系 人:薛勇
联系电话:18783622025 15044961696
传 真:0472-5217609
电子邮箱:448355181@qq.com
采 购 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世权
联系电话:13848215253
2017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