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室内船台车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CFS-19002-1B)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2#室内船台车间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RCFS-19002-1B),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室内船台车间工程包含单层工业厂房(地面为钢筋混凝土船台板)及相关辅助办公用房。其中:(1)单层厂房部分:建筑面积40656㎡,占地面积40656㎡。厂房总长度(轴线距离)312米,宽度(轴线距离)60*2=120米(两跨),建筑物檐口高度54米;(2)生产辅助用房包括辅助楼:生产辅助楼建筑面积8776㎡,占地面积1656㎡,共5层。厂房结构型式为单层四肢钢管混凝土排架钢结构,网架屋面;生产辅助楼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柱下独立桩基承台基础。桩基形式为预钻孔全预应力混凝土实心方桩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9月23日15时00分00秒---2019年09月28日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宾馆聚仙楼二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宾馆聚仙楼二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室内船台车间工程
已
获得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渤海造船厂
6号门东侧,新型总装生产线南侧(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厂区内)。
2.2工程规模:
2#室内船台车间工程包含单层工业厂房(地面为钢筋混凝土船台板)及相关辅助办公用房。其中:(1)单层厂房部分:建筑面积40656㎡,占地面积40656㎡。厂房总长度(轴线距离)312米,宽度(轴线距离)60*2=120米(两跨),建筑物檐口高度54米;(2)生产辅助用房包括辅助楼:生产辅助楼建筑面积8776㎡,占地面积1656㎡,共5层。厂房结构型式为单层四肢钢管混凝土排架钢结构,网架屋面;生产辅助楼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柱下独立桩基承台基础。桩基形式为预钻孔全预应力混凝土实心方桩。
2.3服务期限:
2#室内船台车间工程开
工前准备阶段至保修期结束。
2.4招标范围:
2#室内船台车间工程
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
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级资质
或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企业近五年(
2014年9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
,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具有已竣工的单体建筑面积
≥40000㎡的工业厂房或
投资额
≥5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项目总监必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证书,且具备
中级
及以上职称,近五年
(
2014年9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
,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
在
已竣工的单体建筑面积
≥40000㎡的工业厂房或
投资额
≥5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中担任项目总监,且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监理合同、
竣工验收报告
3)投标人近
3年(2016、2017、2018年)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为连续盈利。
4)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
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且
近五年无行贿等违法记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9
月
23
日
15
:
00
时至
2019年
9
月
2
8
日
15
:
00
时
,
在
中招联合电子招标平台(网址为:
进行注册后,
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票可在平台上进行申请,平台服务费可在平台直接开具,
根据购买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当报名单位过多时,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0
月
15
日
9:00
整
,地点为: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宾馆聚仙楼二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
4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
中招联合电子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
132号
联
系
人:
徐悦莹
电
话:
0429-2792642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5号
邮
编:
100861
联
系
人:
陈
工
、
马工
电
话:
010-59518
577
传
真:
010-59517894
电
子
邮
件:
a59517950@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联系人:徐悦莹
电话:0429-27926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10-59517950
电子邮件:a5951795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