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地区“十三五”地下管廊规划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地区“十三五”地下管廊规划的招标人为乌兰察布电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地区“十三五”地下管廊规划
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
3、招标编号:0651-17081594
4、招标范围: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旧区)、察右前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
(4)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或网上下载)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5)具有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
(6)自中标之日起20日内出具相关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8月-2017年8月)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5日 每天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蒙中分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三马路民建大街北辰广场写字楼512室)。
3、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
(2)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或网上下载)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8月-2017年8月)具有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原件;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须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有效变更证明;
(8)投标回执(详细格式见附件2)。
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胶装成册。
注:以上所有盖章资料必须是单位行政公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销售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视为无效报名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
(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电业局
联系人:王铁铮
联系电话:0474-820280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蒙中分公司
联系电话:0474-4881669
联 系 人:谢 敏 刘鹏飞 王 杰 白 杨
电子邮箱:baiyang0609@163.com
组织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塔 拉
联系电话:0471-3473023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下列地址: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蒙中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乌兰察布建设路支行
账 号:15050166664500000147
汇 入 地:乌兰察布市
2017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