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黑龙江哈尔滨分公司档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50344HW0001002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人保财险黑龙江哈尔滨分公司档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50344HW000100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公告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0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3月26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黑龙江哈尔滨分公司档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ZZ50344HW00010025)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哈尔滨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黑龙江哈尔滨分公司档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档案管理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 |
人保财险黑龙江哈尔滨分公司档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档案管理服务/21万元 |
1个 |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日)应具有1个20万元(含)以上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文件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9时30分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民航路4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451-86785888转3101/16778065678
电子邮件:1160343423@qq.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1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民航路4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1-823170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677806567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