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铀尾端脱硝相关源项数据取值和分析(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2 18:13:46  打印

铀尾端脱硝相关源项数据取值和分析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铀尾端脱硝相关源项数据取值和分析。

1.2 项目编号:CIAE-FW-GKXJ-25-0964。

内部编号:ZKX20250801E307。

1.3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4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针对后处理铀尾端铀转化工艺段,提供相关数据,主要包括:铀尾端设备相关参数、铀尾端后段数据、氮氧化物制备系统和后处理厂1BP、2BP、2DW调价设备接口。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乙方应提交铀尾端脱硝产生的氮氧化物组成的初步结果,供甲方确认乙方有完成数据分析研究的能力。

2.1.1铀尾端设备参数:1)设备尺寸、结构;(2)设备材料;(3)辅助系统设备种类、选型、运行状况。

2.1.2铀尾端后段数据:1)后处理厂对流化床脱硝尾气排放要求;(2)铀尾端流化床脱硝尾气初步净化后组分,包括水、氮氧化物、空气的比例等;(3)铀尾端流化床脱硝尾气淋洗液及冷凝液的酸度及铀浓度;(4)铀尾端尾气初步处理工艺和相关数据;(5)铀尾端流化床脱硝尾气初步净化后尾气温度、流量数据;(6)铀尾端流化床脱硝尾气初步净化后尾气总α、总β、总γ及Ru放射性。

乙方提供数据,上述数据不低于2个月基础数据量。

2.1.3氮氧化物制备系统和后处理厂1BP、2BP、2DW调价设备接口:(1)氮氧化物发生装置和工艺点间距离;(2)现有调价氮氧化物发生装置和各工艺点气体输送方法;(3)气体输送辅助系统设备种类、选型、运行状况。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工作内容。

2.3 工作成果提交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项目服务人员具备后处理厂相关运行或监管经验,具备提供相关后处理厂运行数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3)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4)其他:a.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b.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风险阅知”中出现高风险和中高风险提示情形;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注册并完成“我要报名”,线上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递交接受邮寄送达,邮寄地址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收件人:刘女士/陈正东,电话:010-88529059/13261002204),邮寄过程中出现遗失或未按时送达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点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3 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同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报价文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霍金梅

电话:010-69359196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售卖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529059

项目负责人:陈正东

电话:13261002204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纪检监督部举报电话:010-69357861。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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