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091415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JLZB2025-07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091415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编号:ZJJLZB2025-07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广州锦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8月0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以下为公告原文: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锦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拟对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091415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ZJJLZB2025-0702
1.2 招标项目名称: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091415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监理服务
1.3 招标人:广州锦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 项目预算(含税):944,487.92元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服务期限、地点及标段划分:
3.1 招标内容:本项目土壤污染修复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异味土壤及地下水治理及清洁土外运消纳施工等所含全部工作范围,覆盖从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的监理与组织、协调工作、项目计价审核工作(工程事实的审核确认)等相关服务。同时,监理人还须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筹划、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及委托人要求的前期其他工作。
3.2 服务期限:
(1)监理期限:
暂定 180 日历天;自甲方通知进场服务之日始,至完成本项目全部异味土壤及地下水治理及清洁土外运消纳施工工作、项目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意见且移出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成移交(含资料移交)、工程保修期届满且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
(2)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经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文件且移出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始满两年。
3.3 工程地点及规模:金融城东区,花城大道以南、规划一横路以北。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7610.89平方米,地下水范围内需要处理的异味土壤约14556.78立方米,其他土壤约 72165.61立方米,放坡清洁土约9564.5立方米;废水处理工程量约9557立方米。
3.4 标段设置:本项目设1个标段,具体范围如下:
项目名称 |
工程规模 |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元) |
服务期限 |
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091415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监理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44,487.92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四、投标人合格条件:
4.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能力评价证书等级乙级或以上资质(社会区域);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4.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参与香港专业人士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书面声明,如《投标函》)
五、公告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7日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6.1请投标单位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
6.2申领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B室。
6.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5)标书费转账凭证。
6.4联系人:蔡工13068834070/020-83492175
6.5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标段投标登记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对该项目: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6.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7 本项目招标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6.8 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本公告附件二格式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方可登记,投标登记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7.2 递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B室
八、投标文件的开启
8.1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B室
九、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以下网站发布: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zjjl.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365trade.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ygcg.gzggzy.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为准。
十、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广州锦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586号B102房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32689217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B202房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3068834070/020-83492175
(三)招标监督机构:广州锦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32689217
招标人:广州锦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28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委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中标公示首日起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没有在同一时期内担任超过三个(含本项目)以上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天河区金融城东区AT091415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监理服务 |
|||||
投标人名称 |
|
被授权人 |
|
联系电话 |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
|||||
投标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
注: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 )第 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部分统一印制的格式。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第 号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在有关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中,处理我方在投标活动中的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书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部分统一印制的格式。附身份证复印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详见招标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锦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586号B102房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20-326892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B202房
联系人:蔡粤孜
电话:13068834070
电子邮件:zb8349217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