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东北地区空管气象探测设施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LNZB-GCZ2025-028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完善东北地区空管气象探测设施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编号:LNZB-GCZ2025-028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民航发展基金,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在东北地区辽宁、吉林和黑龙江地区(沈阳桃仙机场、锦州机场、丹东机场、开原导航台、大连周水子机场、长海机场、长春龙嘉机场、扶余导航台、长白山机场、通化机场、哈尔滨太平机场、大庆机场和牡丹江机场)建立一套雷电预警系统;在东北地区沈阳桃仙机场、大连周水子机场、长春龙嘉机场和哈尔滨太平机场分别建立一套大气电场仪及一套微波辐射计。配套建设供电、通信、防雷接地设施。资金来源:民航发展基金,工程总投资:2190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方的需要,为东北地区空管气象探测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提供优质服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应答方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应答方须具有航天航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应答方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方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应答方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无“代开”字样))。
5、应答方须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8、应答方不得存在的情形,若存在或出现下列类似问题将终止其服务(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
注:应答方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潜在应答方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9日08时30分00秒---2025年09月25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1、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2、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现场购买(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或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纸版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截止时间前 现场递交,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三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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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系人:张旭
电话:024-882957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刘东东
电话:024-23392361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