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FR常规岛及全厂辅助性设备运维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CEFR常规岛及全厂辅助性设备运维技术服务。
1.2 项目编号:CIAE-FW-GKJT-25-2775。
内部编号:ZKX20250801C798。
1.3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4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为保障后期 CEFR 年度功率运行目标,参照同行设备运维经验,特将常规岛及全厂辅助性设备运维技术服务整体外协。通过日常运维的预防性模式,对设备进行系统性的梳理、摸排,并不断优化运维大纲。当设备发生异常时,能够按要求快速响应,及时消除缺陷异常,以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
1.7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工作范围(含 03 子项、09 子项、11 子项及核岛三回路部分)内所有管道及地下相连通管道,包括不限于管道相关的法兰、螺栓、支吊架、垫片、压空管、接头、弯头、变径等管件,主要材质有 12Cr1MoV、20G、20#、10#、Q235、镀锌管、PVC、UPVC、橡胶内衬等。
2.1.1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主要有日常巡视、维护保养、检修(含更换)和工作记录。按照维修巡视路线进行日常巡检,检查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异响,振动,表面清灰、除锈补漆,保温拆装,螺栓紧固检查,密封垫与密封圈更换等。若需更换主工艺系统管件等,则甲方负责提供备件,乙方负责安装(如切割打磨、焊接与无损检测、法兰连接、螺纹连接等),并提供检测报告;若偏离正常运行状态,应立即上报工作负责人。按照管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缺,确保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1.2 人员要求
实施期间项目团队主要及特种人员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表1 人员要求
序号 |
人员 |
人数 |
基本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 |
从事过电厂安装或维修工作;常驻现场; |
2 |
安全员 |
1 |
取得国家认可资质证书; |
3 |
电工 |
4 |
取得国家认可资质证书; |
4 |
焊工 |
2 |
取得国家认可资质证书; |
5 |
无损检测 |
2 |
取得国家认可资质证书; |
6 |
高处作业 |
4 |
取得国家认可资质证书; |
7 |
受限空间 |
2 |
取得国家认可资质证书; |
8 |
架子工 |
2 |
取得国家认可资质证书; |
9 |
辐射防护 |
4 |
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 |
备注:
(1)根据工作进度可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优化,以满足工作需求。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人员情况时,提供拟派人员人数应不少于清单表中列出需求人数,并相应提供上表中所要求资质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2.2 服务期:工作服务期限为一年。
2.3 服务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需从事过电厂安装或维修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合同复印件(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作为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4)供应商应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5)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包括工业管道安装 GC1和公用管道安装GB2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6)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7)其他:a.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b.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风险阅知”中出现高风险和中高风险提示情形;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注册并完成“我要报名”,在线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电子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登记的邮箱),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3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同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报价文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3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6.4 供应商须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现场参与谈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7701272102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售卖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529059
项目负责人:杨经理
电话:010-88527802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纪检监督部举报电话:010-69357861。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