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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共同村整村拆迁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7-09-25 18:09:54  打印

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共同村整村拆迁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共同村拆迁指挥部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共同村整村拆迁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共同村整村拆迁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7-CS-1905/2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共同村拆迁指挥部

    址:西安高新区西沣路

联系方式:029-6825709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共同村整村拆迁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对共同村整村拆迁项目涉及土地征占、拆迁安置等重大事项及重大行政行为、重要合同做出前,提供法律风险评估、书面法律审查意见、法律建议。(二)根据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三)协助做好公告、合同、协议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四)参与对外谈判和因日常业务及管理产生的争议的调解、谈判。(五)与项目相关,临时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项目用途: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共同村整村拆迁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5万元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具有省级及以上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925日至2017930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财务部购买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30分到17点。)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109日下午1500

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宋沛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575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 102062457451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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