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经信委视频监控系统增加及改造部分监控设备及存储空间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0634-1740XZ3Q0295
一、适用范围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自治区经信委信息中心的委托,对其自治区经信委视频监控系统增加及改造部分监控设备及存储空间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服务商以密封的形式前来投标。项目预算:8万元
二、询价资格
1、投标单位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
2、投标单位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资料。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
5、投标保证金。
6、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
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三、询价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3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8:00止(北京时间)。
1、本项目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上进行公告,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2、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5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 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报名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仍未三证合一,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9日 16:00 时(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13楼招标三部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霍杨
电话/传真:0991-4593009
邮 箱:35736967@qq.com
